即发起人首先将自己拥有的专利权或商标权、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授予原始权益人独占实施许可,再由原始权益人第二次授予发起人实施许可,发起人按期向原始权益人支付知识产权许可使用费,形成稳定的、可预期的现金流。
模式分析:企业知识产权以许可模式呈现,原始权益人可以是融资租赁公司,也可以是其他机构,需差补增信机构,目前已经在很多城市成功发行过。另外可以和地方科技成果、技术转移转化工作结合一起操作,也可以参考地方转移转化补贴政策申报奖励。
中金浩创立于2006年,在专利、商标、版权、专有技术、品牌等无形资产评估领域汇集大量成功案例,每年服务客户近2000家,其中知识产权类评估业务占比90%以上,知识产权金融类评估业务占比70%以上,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知识产权评估业务特色机构名录位列第一,连续多年位列资产评估行业全国百强、北京市三十强。作为唯一民营机构、唯一评估机构入选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价值分析应用试点单位,是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批全国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、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第四批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。 国内第一
中金浩积极参与国内知识产权证券化实践,推动国内知识产权证券化深入开展,目前已支持63单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顺利发行,承接知识产权证券化有关课题30余项。在知识产权证券化项目中,中金浩服务内容包括区域生态调研、项目管理人、交易架构设计、底层资产筛选与评价、知识产权资产价值评估、知识产权事务代办、知识产权后期监控等多个方面。上述服务内容几乎渗透到了知识产权证券化项目的整个流程,从价值评估扩展到全流程专业服务,扩展了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服务范围。